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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党政管理部门及群团组织、直属业务单位“服务专项”考评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1年12月21日 11:45 作者: 关注:

各二级单位:

按照《关于开展2021年二级单位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》,请全校各二级单位及师生于2021年12月27日9:00至2022年1月10日17:00登录“智慧校园门户”进行“服务专项”评价。其中,二级单位考评主体的考评账号为部门行政负责人的账号,由部门行政负责人登录系统代表本部门填报考评意见。2021年度党政管理部门及群团组织、直属业务单位“服务专项”考评的考评办法及使用指南分别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。

 

附件:1. 2021年党政管理部门及群团组织、直属业务单位“服务专项”考评办法

2. 2021年度党政管理部门及群团组织、直属业务单位“服务专项”考评使用指南

 

 

考评办公室

2021年12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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